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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所有工地须配雾炮降尘防止扬尘污染

金工机械厂发布于2017-04-10   查看次数:次  本文来自:http://www.gyjingong.com/news/1367.html

随着市民对城市环境要求的提高,银川市扬尘治理的标准也在不断升级。从4月1日起,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要求,市辖三区范围内所有在施建筑工程,必须使用预拌砂浆,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,并且在全市工地推行塔吊洒水降尘、雾炮对裸露地面持续降尘。

记者了解到,今年银川市要求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,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.5米,其他城区路段不低于1.8米。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、负责人、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。施工现场内的道路、加工区、办公区、生活区必须设置合理并采用混凝土或铺砖进行硬化,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。

银川市所有工地须配雾炮降尘防止扬尘污染

在银川市一处工地现场,施工人员正在处理浮土。

施工现场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、洒水或固化措施。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洒水喷淋设备等降尘设施,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,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,保持路面清洁湿润。气象预报5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,严禁土方开挖、回填、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,并做好覆盖工作。

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必须设置洗车平台,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。现场堆放的砂石必须入池并进行覆盖,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、覆盖存放。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,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,严禁凌空抛掷。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等。

银川市建设、环保部门将开展扬尘治理联合执法行动,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对监管不力,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监督管理人员、建设单位、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、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对整改不力、进展缓慢的建筑工地,纳入建设领域“黑名单”管理,扣除企业诚信分值。(记者 李鲲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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