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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工机械厂发布于2017-05-19 查看次数:次 本文来自:http://www.gyjingong.com/news/1511.html
原标题:厦门市建设局“三落实”防治建筑施工扬尘
一是落实主体责任。建设单位负总责,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,及时足额支付;施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,将防治工作列入项目考核;监理单位督促实施防治措施。
二是落实防治措施。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,出入口设置洗车台、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,房屋建筑工地按工程占地面积每5000平方米配1台移动式喷雾机,主体高度每超10层配1套喷淋系统,全天四时段喷淋降尘,停工3个月以上的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进行网膜覆盖。
三是落实责任追究。对主体责任不落实、措施不到位、存在扬尘问题或隐患的项目单位,记入不良行为,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先。 (厦门市建设局)